歷年廣東省肇慶市端州區(qū)事業(yè)單位考試筆試試題(9)
2020-12-23 15:14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9 、 (單選題) 在我國,《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
A.一個月
B.兩個月
C.三個月
D.四個月
解析
第一步,本題考查勞動合同法知識。
第二步,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A項正確,BCD項錯誤。
因此,選擇A選項。
拓展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考點
法律
其他法律
社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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