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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礎知識每日一練(2021.9.6)

2021-09-06 15:53:23 事業(yè)單位考試網(wǎng) http://jhdesignfirm.com/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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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丁與小張相戀6年,今年預約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結婚,婚姻登記機關依法予以登記并發(fā)給結婚證書。小丁與小張登記結婚在法學上稱為:

A.法律事實

B.法律事件

C.事實行為

D.法律關系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法理學的基本概念知識。法律事實就是法律規(guī)定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現(xiàn)象。根據(jù)其與人的意志或者意識是否相關,分為事件(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和行為(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小丁與小張登記結婚是雙方意志共同決定的,能夠引起婚姻法律關系的產生,屬于法律事實中的法律行為。因此,選擇A選項。

【拓展】B項:法律事件指能導致一定法律后果,而又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事件。如出生、死亡、風暴、洪水、地震等。小丁與小張登記結婚屬于“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行為”,而非事件。B項不符合題意,因此不當選。

C項:事實行為是指行為人不具有設立、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意圖,但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為。小丁與小張登記結婚具有設立婚姻關系的意圖,不屬于事實行為。C項不符合題意,因此不當選。

D項:法律關系是指法律規(guī)范在調整人們的行為過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形式的社會關系。小丁與小張登記結婚屬于法律行為,而非一種法律關系。D項不符合題意,因此不當選。

2.下列關于我國法律效力等級的一般原則的說法,正確的是:

A.新法優(yōu)于舊法

B.一般法優(yōu)于特別法

C.普通法優(yōu)于根本法

D.下位法優(yōu)于上位法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法的效力知識。法的效力位階也稱為法的效力等級或法的效力層次,是指在一國的法的體系中,具有不同形式的法律規(guī)范在效力方面的層級差別。解決法的效力沖突,通常適用以下原則:①憲法至上。②上位法優(yōu)于下位法。③新法優(yōu)于舊法。④特別法優(yōu)于一般法。因此,選擇A選項。

【拓展】B項:特別法優(yōu)于一般法。同一主體在同一領域既有一般性立法,又有不同于一般立法的特別立法時,特別立法的效力通常優(yōu)于一般性立法,也即所謂的“特別法優(yōu)于一般法”。但是適用這一原則是有條件的,必須是同一主體制定的法。B項錯誤。

C項:憲法至上。憲法作為根本大法,在法的體系中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一切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都不得與其相沖突,不合乎憲法的任何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都不應具有法的效力。也就是“根本法優(yōu)于普通法”。C項錯誤。

D項:上位法優(yōu)于下位法。法的效力位階主要取決于立法主體在國家機構中的地位。一般來說,立法主體在國家機構中的地位越高,法的效力就越高。因此,當下位法和上位法的規(guī)定不一致時,應當適用上位階的法。這是處理法的效力層次的一般原則。D項錯誤。

3.法律規(guī)定了人們的一般行為模式,從而為人們的交互行為提供了一個模型。法律的這一特征是指:

A.法律的規(guī)范性

B.法律的普遍性

C.法律的確定性

D.法律的統(tǒng)一性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法理學的基本概念。法的規(guī)范性是指法所具有的規(guī)定人們行為模式、指導人們行為的性質。法的規(guī)范性體現(xiàn)在法的規(guī)范作用,法的規(guī)范作用是法自身表現(xiàn)出來的、對人們的行為或社會關系的可能影響。由此可知,法律為人們的交互行為提供了一個模型法律,體現(xiàn)了法的規(guī)范性這一特征。因此,選擇A選項。

4.盧梭說過,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這句話強調的是:

A.公民的法制教育是依法治國的基礎

B.公民對法律的認同是法治的力量之源

C.法律是人民意志的直接反映和載體

D.法律意識是公民意識和公民政治素質的內涵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法理學知識。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這句話強調的是公民對法律的認同是法治的力量之源,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B項正確。

因此,選擇B選項。

【拓展】A項:依法治國的基礎是有法可依,A項錯誤。

C項:法律是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直接反映和載體,C項錯誤。

D項:D項說法與題干無關,D項錯誤。

5.下列關于我國國家機構的說法,正確的是:

A.我國在三權分立的結構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立法權最大

B.我國最高的權力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各級地方人民代表大會

C.國務院是我國最高權力機關的執(zhí)行機關

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國務院、最高法院分別行使立法權、行政權以及監(jiān)督權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憲法知識。根據(jù)《憲法》第八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zhí)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因此,選擇C選項。

【拓展】根據(jù)《憲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jiān)督。國家行政機關、監(jiān)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jiān)督。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tǒng)一領導下,充分發(fā)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我國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沒有三權分立。A項錯誤,不當選。

B項:根據(jù)《憲法》第五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jù)《憲法》第九十六條,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h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B項錯誤,不當選。

D項:根據(jù)《憲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最高法院行使最高的審判權,而不是監(jiān)督權。D項錯誤,不當選。

6.下列行政區(qū)域變更的法律程序由全國人大審批的是:

A.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建置

B.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區(qū)域劃分

C.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隸屬關系變更

D.涉及海岸線、海島、湖泊、重要自然資源地區(qū)的隸屬關系或界線變更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國家機構知識。根據(jù)《憲法》第六十二條第十三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十三)批準省、自治區(qū)和直轄市的建置。因此,選擇A選項。

【拓展】B項:根據(jù)《憲法》第八十九條第十五項,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十五)批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區(qū)域劃分,批準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qū)域劃分。B項錯誤。

C項和D項:根據(jù)《行政區(qū)劃管理條例》第七條,下列行政區(qū)劃的變更由國務院審批:(一)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行政區(qū)域界線的變更,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簡稱、排列順序的變更;(二)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qū)的設立、撤銷、更名和隸屬關系的變更以及自治州、自治縣、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三)自治州、自治縣的行政區(qū)域界線的變更,縣、市、市轄區(qū)的行政區(qū)域界線的重大變更;(四)凡涉及海岸線、海島、邊疆要地、湖泊、重要資源地區(qū)及特殊情況地區(qū)的隸屬關系或者行政區(qū)域界線的變更。所以C項和D項錯誤。

7.下列關于我國憲法的制定和修改的表述,正確的是:

A.憲法的制定需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shù)通過

B.在我國,人民是制憲主體,可直接參與憲法草案的制定

C.修憲權是制憲權派生的,受制憲權約束

D.我國憲法明確規(guī)定,全國人大主席團是憲法修正案的公布機關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國家機構知識。制憲權是一種創(chuàng)造憲法的權力,具有最高法源,沒有上位法律規(guī)范,一般不受先前政權之法律所規(guī)限,只受法理、自然法、制憲目的和國際法所約束。修憲權,是依照制憲權而派生的低于制憲權而高于立法權的修改憲法的權力。因此,選擇C選項。

【拓展】A項:制憲權的原始擁有者和最終擁有者應該是人民。此外,《憲法》對憲法制定并沒有要求,對修改有要求。根據(jù)《憲法》第六十四條,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shù)通過。A項錯誤。

B項:憲法制定權不是一種國家權力,其歸屬只能屬于人民。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不享有憲法制定權,無權制定憲法。在中國,每一個公民都享有制憲權。只有公民普遍享有制憲權才能夠確保廣大人民的意志體現(xiàn)在制憲權行使之中。而享有制憲權并不意味著要直接行使制憲權。B項錯誤。

D項:我國憲法中未對憲法修正案的公布機關做明確的規(guī)定。D項錯誤。

8.下列不屬于行政強制措施種類的是:

A.扣押財物

B.凍結存款

C.查封場所

D.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行政強制的知識并選錯誤項第二步,根據(jù)《行政強制法》第九條,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三)扣押財物;(四)凍結存款、匯款;(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因此,選擇D選項。

【拓展】根據(jù)《行政強制法》第十二條,行政強制執(zhí)行的方式:(一)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二)劃撥存款、匯款;(三)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四)排除妨礙、恢復原狀;(五)代履行;(六)其他強制執(zhí)行方式。

9.國家公務員對涉及本人的行政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 )申請復核。

A.原處理機關

B.同級人民政府人事部門

C.行政監(jiān)察機關

D.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公務員法知識。根據(jù)《公務員法》第九十五條,公務員對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處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該人事處理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處理機關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復核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按照規(guī)定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作出該人事處理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申訴;也可以不經復核,自知道該人事處理之日起三十日內直接提出申訴。所以,國家公務員對涉及本人的行政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原處理機關申請復核。因此,選擇A選項。

10.關于行政法,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行政許可法》屬于行政法

B.行政法以行政關系為調整對象

C.行政相對人在行政訴訟中是原告

D.行政主體既可以是組織也可以是個人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行政法知識并選錯誤項。行政主體是行政管理法律關系的一方當事人,是指能以自己名義行使國家行政職權,影響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并能對外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在行政訴訟中能作為被告應訴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所以,D項中“既可以是組織也可以是個人”的表述錯誤,但符合題意,當選。因此,選擇D選項。

【拓展】行政法包括《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許可法》、《環(huán)境影響評價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建筑法》等。可知,A項正確,但不符合題意,不當選。

B項:所謂行政法,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監(jiān)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行政法制監(jiān)督主體之間發(fā)生的各種關系,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fā)生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行政法是調整行政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進一步說,行政法是調整行政組織、職權,行使職權的方式、程序以及對行使行政職權的監(jiān)督等行政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其重心是控制和規(guī)范行政權,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可知,B項正確,但不符合題意,不當選。

C項:行政相對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與行政主體相對應的另一方當事人,即行政主體的行政行為影響其權益的個人或組織。行政相對人進入行政訴訟后,其行政相對人的身份自然喪失,成為行政訴訟的原告,行政主體成為被告,兩者在法律地位上趨于平等?芍,C項正確,但不符合題意,不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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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仲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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