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東威海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217工作人員公告
2021-04-19 18:05:00 |文章來源: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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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y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規(guī)定,現將2021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初級崗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其他條件
1.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0〕27號)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44號)規(guī)定,本次招聘部分崗位限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報考。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在擇業(yè)期內(國家規(guī)定擇業(yè)期為2年)未落實過工作單位,其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可按應屆畢業(yè)生對待。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其他應聘人員須在2021年4月24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
2.從威海市應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服現役滿2年(含)以上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復學后畢業(yè)的大學生),符合條件的可報考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其中畢業(yè)后入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可連續(xù)2年內參加定向招聘,退役復學后畢業(yè)的大學生,可在取得學歷后連續(xù)2年內參加定向招聘。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學校定向培養(yǎng)的士官,未服滿現役(部隊撤并降改等非個人原因除外)或服現役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含)以上處分以及已享受定向考錄招聘政策進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人員,不列入招聘范圍。威海軍分區(qū)動員處負責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有關政策的解釋和答疑工作,聯系電話0631-5246332。
3.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務機構、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
4.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的高級技;蚣紟煂W院全日制畢業(yè)生,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yè)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5.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位認證的海歸留學人員,可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在規(guī)定時間內后補學歷學位認證書,待正式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后,方可進行公示、聘用。
6.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下列人員不在招聘范圍內:
1.現役軍人;
2.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學生;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崗位和數量
各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崗位、數量和其他具體條件,見《2021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三、報名、初審和繳費
報名、初審和繳費,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1年4月24日9:00—4月27日16:00
查詢時間:2021年4月24日11:00—4月28日16:00
繳費時間:2021年4月24日11:00—4月29日16:00
報名、查詢和繳費網站: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weihai.gov.cn)“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題”。
具體辦法:
(一)崗位查詢。應聘人員在報名前,請仔細閱讀招聘簡章、《2021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附件2,以下簡稱《應聘須知》)、《崗位計劃表》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確認符合擬應聘崗位的條件后再進行網上報名。對應聘崗位條件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回避情形、資格條件、工作經歷等信息需要咨詢時,應聘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電話可在崗位計劃表中查詢。
招聘崗位主要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yè)學科目錄設置專業(yè)要求,應聘人員學歷證書所載專業(yè)應當與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相一致(留學回國人員、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上標明的專業(yè)名稱為準)。國家承認的輔修專業(yè)證書與學歷證書配合使用,可依據輔修專業(yè)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報考。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yè)證上專業(yè)名稱與招聘崗位所列專業(yè)相近似,應聘人員應主動聯系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介紹有關情況,確屬相關相近的,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并報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后,在報名網站統一發(fā)布專業(yè)增補公告,以便于相同專業(yè)人員報考。各招聘單位受理增補專業(yè)申請時間截止2021年4月27日11:00,逾期申請的,不再增補。
(二)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網站,如實填報個人報名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上傳的照片應保證清晰可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報應聘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2021年4月27日16: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報名和考試,報名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三)單位初審。招聘單位指定專人在報名期間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審核,并反饋初審結果。招聘單位在報名人員信息提交2小時后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的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應安排專人接聽咨詢電話,提供咨詢服務。
(四)網上查詢和繳費。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應聘信息后,可在查詢截止之日前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在2021年4月27日16:00前可以更改、補充報名信息。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繳費成功人員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可在網上資格初審通過后至網上繳費截止之日前,將減免材料的電子版(拍照或掃描)發(fā)送至郵箱whrcy@wh.shandong.cn,并撥打電話0631-5190828進行確認(減免材料詳見《應聘須知》)。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達不到3:1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對高層次、急需短缺專業(yè)崗位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崗位報名后形不成競爭的,經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崗位計劃表》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或辦理退費手續(xù)。請報名人員在確認繳費后,注意關注核減和取消崗位公告,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改報只進行一次。
取消或核減的定向招聘計劃、面向應屆畢業(yè)生的招聘計劃,經用人單位申請、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同意,可追加調劑到本單位其他崗位計劃,有關調劑情況在報名網站公布。
(五)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出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影響聘用情形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應聘人員報名及筆試前的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網上進行;擬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的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現場進行。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當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并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威海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及本人相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在報名網站予以公布。相關主要證明材料詳見《應聘須知》。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取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為綜合類的崗位,筆試采取與山東省屬事業(yè)單位初級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筆試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同步進行。筆試只考一科,考試內容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時間:2021年5月22日9:00-11:30
2.筆試內容為專業(yè)筆試的崗位,筆試由事業(y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筆試時間請關注報名網站和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網站。
(二)面試
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崗位的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確定,并按程序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yè)測試等方式(具體見崗位計劃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面試由招聘單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和面試的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另行通知。按照有關規(guī)定,面試費用每人每場次70元。
面試方式為專業(yè)測試的崗位,由事業(y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試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免予筆試的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五、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面試設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方可進入考察范圍。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退役軍人、隨軍家屬等人員優(yōu)先,其他人員加試確定人選。應聘人員總成績和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名單予以公布。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考察參照《山東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實施,國家、省對招聘崗位考察標準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考察工作小組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fā)〔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xù)。應聘人員不能按規(guī)定時間接受考察并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并公布。體檢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未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應聘人員不服從主檢醫(yī)師體檢安排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應聘資格。有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取消應聘資格,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聘用
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市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按管理權限報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招聘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崗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經簽訂,雙方應嚴格履行。
七、其他
1.嚴肅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
2.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簡章、《崗位計劃表》、《應聘須知》,準確理解相關政策與要求。在公開招聘期間,應及時登陸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了解報名網站發(fā)布的相關信息。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3.在招聘組織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應聘人員應自覺遵守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4.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631-5190828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631-5205361
請在工作時間段(8:30-12:00,13:30-17:30)撥打以上電話。
附件:1.2021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2.2021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doc
中共威海市委組織部 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原文標題: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2021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rsj.weihai.gov.cn/art/2021/4/19/art_45569_2570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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