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每周一測(2020.12.18下)(4)
2020-12-18 16:54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B.公安機關違法拘捕乙數天,致乙精神失常
C.生產監(jiān)管部門違法責令企業(yè)丙停業(yè),造成數萬元損失
D.丁的丈夫因公殉職,民政部門未發(fā)撫恤金,致其孩子輟學
A【解析】本題考查國家賠償知識并選錯誤項。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guī)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本法規(guī)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A項中甲騎車經過年久失修的橋梁時因無欄桿防護掉進河里摔傷,可以起訴橋梁的建設方或管理方要求賠償,但與行政機關行使職權無關,所以不能申請國家賠償。因此,選擇A選項。
20. 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的是:
A.工資、薪金所得
B.偶然所得
C.保險賠款
D.稿酬所得
C【解析】本題考查個人所得稅法知識。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五項,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保險賠款。所以,對于保險賠款,免納個人所得稅。因此,選擇C選項。
(編輯:李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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